危險品貨物運輸手續辦理及運價
公路運輸是現代運輸主要方式之一,同時,也是構成陸上運輸的兩個基本運輸方式之一。它在整個運輸領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發揮著愈來愈重要的作用。公路運輸是一種機動靈活、簡捷方便的運輸方式,在短途貨物集散運轉上,它比鐵路、航空運輸具有更大的優越性,尤其在實現“門到門”的運輸中,其重要性更為顯著。
作為一家貨運、物流公司,所接的運輸物品當中,不免會有危險貨物的托運。那么在對危險物品等進行托運的時候,關于托運的一些手續辦理過程中我們需要注意哪些呢?以下是卓為物流公司編輯對此做的一些歸納。
對于危險貨物托運人在辦理托運時也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向已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資格的運輸業戶辦理托運。
2、在托運單上填寫清楚危險貨物品名、規格、件重、件數、包裝方法、起運日期、收發貨人詳細地址及運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對有特殊要求或憑證運輸的危險貨物,必須附有相關單證,并在托運單備注欄內注明。
3、貨物性質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危險貨物,必須分別填寫托運單,以防止混裝而引發重大事故。
4、托運未列入《汽車運輸危險貨物品名表》的危險貨物新品種,需提交生產或經營單位主管部門審核的《危險貨物鑒定表》,經省公路運輸管理局批準后辦理運輸。
托運下列危險貨物,應當持有關證件:
1、爆炸物品和需憑證運輸的化學危險物品,應當持有公安部門簽發的爆炸品準運證或化學危險品準運證。
2、放射性物品,應當持有指定的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的包裝表面污染及輻射水平檢查證明書。
凡未按以上規定辦理危險貨物托運,由此發生運輸事故,由托運人承擔全部責任。只要我們了解了以上事項并積極配合貨運物流公司,您的貨物定會順利平安到達目的地!